​黃少澤:太空油電子煙將受禁毒法管制
7 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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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時新聞】有議員關注俗稱「太空油」的新型毒品依托咪酯及電子煙的關係。保安司司長黃少澤表示,目前澳門執法部門檢獲的案例中,新型毒品依託咪酯大都以電子煙方式出現;社會對電子煙與依託咪酯之間關係存在誤解,他澄清電子煙是使用依託咪酯的工具,並非唯一工具,但屬於主要工具。一般來說,電子煙煙油的成分包括甘油、丙二醇、香精和尼古丁,但有人會利用煙油添加合成大麻素或其他成分合,如依託咪酯。根據2022年修改的《預防及控制吸煙制度》法律規定,自2022年12月5日起,禁止製造、進出口、銷售,以及攜帶電子煙出入境澳門,包括單獨的煙彈、煙油,違反者可處4000澳門元罰款。此外,法律規定,禁止通過互聯網、郵遞等無法辨認購買者年齡的遠距離途徑銷售煙草製品及電子煙,違反者同樣可處4000澳門元罰款。由於澳門本地並無電子煙生產源頭,有關規定已較周邊地區更為有效。

黃少澤表示,本次修法將依託咪酯作為毒品進行管制後,根據相關法律,除了吸食這類物質需承擔刑事責任外,若意圖吸食依託咪酯而使用電子煙,可依據《禁毒法》第15條追究刑事責任,最高可處一年徒刑。也就是說,雖然電子煙本身並非毒品,但作為工具被用於吸食毒品時,可通過修法後的法律進行刑事處罰。因此,立法後,若電子煙煙油中含有依託咪酯,將受到對外貿易法、藥物相關法律、控煙法及禁毒法的四重管制,對比周邊國家和地區中屬於非常嚴格的管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