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常會審議修社保央積金法政策 認同政策取向關注大灣區一致性
2 個月前
1872

【即時新聞】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今日首次審議修改社會保障制度及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法案。委員會主席黃潔貞、秘書李良汪會後表示,是次修法旨在配合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從制度層面解決澳門居民於深合區居住、工作或就讀期間計入居澳183日要求的問題,並將疾病津貼醫生證明的可認受範圍擴展至合作區醫療機構。

黃潔貞表示,本次修法就是為了配合合作區的相關政策,落實政府2026年立法規劃,在制度層面解決上述居民居澳時間計算的問題,即由社保基金管理委員會審核有關申請,而無須再由司長以例外方式批核,從而加快行政流程。今次修法的政策取向很清晰,便利澳門居民到合作區生活及就業,擴大申請疾病津貼所需醫生證明文件的可認受範圍至合作區, 以及將居於合作區、在當地工作或就讀當地認可的高等或非高等教育課程的期間,視為身處澳門特區。

除了居澳時間計算的問題,關於社保制度中的疾病津貼,現行規定只接納澳門的醫療機構及醫生的證明,政府擬透過修法,日後可接納合作區的醫療機構及醫生的證明。

委員會認同是次修法的政策取向,但關注到未來大灣區之間政策的一致性。同時關注下一階段的制度優化考量,以及目前社保的承擔能力是否能滿足未來的雙層式社會保障制度權益,建議政府對此作解釋。委員亦關注法案關於特別要件中如何證明申請人真正在合作區居住,若在澳門以外工作供養負擔居於深合區的配偶、任一親等的直系血親或姻親的主要生活費是否合乎要求。疾病津貼的發放中提及的醫生證明如何確保其效力。修法後未來雙層式社保制度相關申請中,澳門居民於合作區居住、在當地工作或就讀的數據資料,預計可惠及的澳門居民人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