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控煙法公開諮詢 教育界倡提高公眾場所管有電子煙罰款
1 個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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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時新聞】為進一步完善控煙政策,特區政府今日就修改《預防及控制吸煙制度》舉行工商、旅遊業界專場公開諮詢會,會上共有七名來自教育界、商界及健康團體的代表發言,主要集中在五項修法重點,包括擴大室外禁煙範圍、禁止新興煙草產品、禁管有電子煙、擴大煙包健康警示,以及賦權稽查人員佩戴攝錄設備執法。諮詢會由衛生局代局長鄭成業、防控煙酒辦公室主任林松出席聽取意見並回應。

會上,業界代表發言踴躍,對修法內容提出多項具體意見與建議。中華教育會代表對「禁止在公眾地方管有電子煙」的建議表示堅決支持,指出現行法律對「管有」行為未有罰則,造成執法困境。並認為應借鑑鄰近地區經驗,提高罰款,從源頭切斷青少年接觸途徑,完善控煙法律體系。無煙澳門健康生活協會亦補充,青少年因好奇及從眾心理,容易受朋輩影響嘗試電子煙。禁止管有能讓學校老師有法可依,對學生產生警戒作用,防止電子煙流入校園引發模仿。教師代表趙俊傑則關注執法問題,詢問當局將如何排查體積小、不易察覺的電子煙。

林松回應時澄清,禁止管有屬行政違法,當局不會採取刑事搜查手段,但學校等機構可根據內部管理需要採取措施;初步建議處罰標準與現行違法吸煙一致,罰款1500澳門元,以保持法律框架的一致性。

售賣雪茄公司代表對修法建議將煙草製品健康警示圖文覆蓋面積由50%擴大至85%表達憂慮。他認為,此舉將完全覆蓋品牌標識、生產日期等基本產品資訊,使消費者無法辨識產品資料,對雪茄行業實際營運構成困難,質疑再擴大覆蓋範圍的必要性。無煙澳門健康生活協會代表則分享內地曾流行的「煙卡」遊戲為例,指出花巧的煙包設計會將煙草娛樂化,降低青少年對煙草危害的警覺性,甚至誘使他們接觸煙草,因此必須盡快推行相關措施。

林松提醒與會者,本澳對煙草廣告有嚴格限制,任何可能促進煙草銷售的行為均應避免,並要求記者拍攝樣本時勿展示品牌。鄭成業回應,會將業界意見納入整體報告綜合考量。

多位發言者均支持擴大室外禁煙範圍,建議街道禁煙應優先選址居民與旅客重疊度高的區域,如新馬路、議事亭前地。亦有多名代表關注學校周邊環境。林松回應時澄清,澳門學校門口法定禁煙範圍為10米,較香港的3米更廣。對於街道設施設置問題,他表示垃圾桶及煙灰缸由市政署負責,局方一直有將不合適的設置位置(如巴士站旁)轉介處理,相關機制行之有效,公眾可隨時反映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