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規會通過顯榮圍及光復圍規劃草案 聚焦發展與保育平衡
2 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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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時新聞】城規會今日討論並通過13份規劃條件圖草案,當中包括第三度交城規會討論的顯榮圍5-7號規劃條件圖草案,以及第二度交城規會討論的光復圍1-13C號及2-32號規劃條件圖草案,討論焦點均在於平衡發展與保育。

顯榮圍5-7號,土地性質為長期租借批地,面積為563平方米,重整後土地面積為557平方米。屬於文物保護區,根據文化局具約束力意見,樓高不超過20.5米,草案公示期間共收到5份公眾意見表。

有委員引述考古證據指出,該地段與清代關部行台遺址高度重合,曾發現多層建築遺址及出土青花瓷碎片,具有重要歷史價值,建議文化局進一步要求新建築物下方保護並展示關部行台地基,開闢作旅遊景點,並為本澳增添新的愛國教育基地。亦有委員提到,由於未能完全確定該處是整個關部行台,擔心過度保護會影響整區活化。工務局城市規劃廳廳長梁耀鴻回應稱,草案已第三次討論,當局曾舉行工作坊並聽取意見,經論證,認同現時方案已保留適當空間足夠展示相關歷史資訊。文化局文化遺產廳廳長蘇建明補充稱,現規劃條件圖草案已能體現過往歷史價值的呈現,希望建築設計上預留更多位置作展示區內的歷史和文化資訊。

下環光復圍及周邊地段第二次收集意見,共收到20份意見表。草案建議土地用作居住、商業或旅遊娛樂用途,面向不同街道的樓宇高度的街寬由3.3米至25.5米;根據新馬路區規劃和參照文化局的意見,樓宇最高20.5米,保留沿河邊新街、沙井天巷、下環街的建築立面等。

會上,多名委員關注如何平衡光復圍活化與發展需求,以及建築高度等。有委員認同此次調整後的規劃條件圖中在可建性方面已經放鬆,建議進一步整合北側行人天橋,優化停車設施以及公眾關注的交通、舊城水電問題等。亦委員提出,街頭街尾較高而中間受限,將形成「一高一低」的格局,破壞光復圍的圍里氛圍與建築價值;另有委員強調建築立面必須保留。

梁耀鴻回應指出,現時規劃條件圖草案已充分吸納2022年以來多次工作坊及城規會、文遺會的意見,在保留外觀的同時增加可用面積,盡量做到平衡。他又指有關地段暫未有條件開挖地庫建停車場,以及若建行人天橋或會破壞光復圍立面等。蘇建明補充,草案訂定高度上限而非強制要求用盡,但當局要求建築的增高部分須與整體建築群具協調性,希望保留整個片區設計的彈性,而後續的建築設計方案亦將聯同工務局審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