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公職局架構精簡 總編制減至226個 下半年推12部門重組合併
4 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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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時新聞】行政公職局將系統整合及優化組織架構,原設置1名局長、3名副局長、8廳、17處及1個等同廳級的從屬機構,調整為1名局長、2名副局長,下設4廳、9處及1個等同廳級的從屬機構的架構,當中精簡了1名副局長及4廳8處。同時相應調整人員編制,總編制職位將由現行372個減至226個;未來三年,符合退休條件人員39人,約佔一成左右。由於現有編制職位尚未填滿,調減編制職位數目不影響現職編制人員的狀況。法規自7月1日起生效。

行政會完成討論《行政公職局的組織及運作》行政法規草案。行政會發言人黃少澤表示,為配合特區政府深化公共行政改革,提升特區治理效能的施政方向,特區政府經對行政公職局現有的職能及架構設置進行全面檢視,秉持“職能明確、精簡高效”原則,理順職能分工及精簡架構,制定本行政法規。

調整後的組織架構包括:組織及服務發展廳,下設服務流程及效能處;規劃及招聘任用廳,下設招聘及任用處;公務人員培訓及關係廳,下設培訓執行處和人員關係處;電子政務廳,下設基礎建設處和資訊應用發展處;選舉及法律輔助處;翻譯處;行政及財政處;政務服務資訊中心。

黃少澤表示,透過優化組織架構及職能重新定位,構建以行政組織、公共服務、人力資源為三大重心的職能板塊的組織架構,加強行政公職局在公共行政改革及管理中的統籌協調角色,並調整不合時宜的職責。法規明確賦予該局在公共部門架構重整、人員招聘、公共服務優化及電子政務發展等領域提出意見的職責,有助進一步提升特區政府的治理效能與公共服務品質。

黃少澤補充提到,政府將繼續有序推進公共行政改革,繼早前完成 5個部門的重組精簡後,下半年的重整計劃涉及12個部門合併至7個部門,包括6月1日前完成重組市政署、公建局,以及合併工務局與地籍局;下半年有序推動重組金管局,合併經科局、科學技術發展基金和消委會,重組政府總部事務局,以及合併文化局、體育局與文化發展基金。

他續指,自 2020年4月30日起實施員額控制以來,公務員總數在不包括大學人員,已由32,540人逐步下降至現時的30,797人,估計未來會繼續減少。政府不會設硬性縮減比例或目標,由審計署和公職局根據實際職能及工作需要進行評估,嚴格審查部門贈聘人手申請,優先通過不同部門間的內部人員調配解決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