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新聞】為做好恆常監督工作,發揮審計在促進提升經濟效益和效率的合理性,以及完善機制方面的作用,審計署建立恆常跟進機制,以持續跟進過往審計發現的改善情況。
審計署去年開展帳目審計在促進政府運作效能方面的深化舉措,既配合政府問責規定的出台推行新的審計整改跟進機制,就帳目審計發現的問題對部門進行有效的整改追蹤,同時,亦在帳審工作中重點觀察公共資源運用的效益狀況和特區財務運作上是否存有潛在風險問題,適時向行政長官提交報告作出風險提示或完善建議,以主動強化審計的前瞻建設作用,從而協力促進特區政府提升依法治理效能。
審計署按照新機制跟進帳目審計工作,審計署與各部門領導層總結和逐一跟進審計發現,並要求各部門回應是否認同審計發現、提交整改方案及整改進度安排。對於部門提交的整改方案涉及年度的跨度較長或其他特殊情況,審計署將適時再作評估,隨後每年均會持續督促相關部門積極推進整改的進度。審計署在上述工作過程中獲得各方的全力配合,使年度帳審工作順利圓滿完成。
同時,在開展2024年度的帳目審計工作之前,審計署亦先對2023年度帳審工作進行回顧觀察,總結當年新增及往年度未改善的審計發現合共57個,經與18個部門進行溝通,審計署就各部門提交的整改方案展開跟進。
按新機制重新梳理及歸類整理後,將整改方案分為四類:1、完善法律法規:共4項審計發現。部門提出需通過修改法例,以配合實際操作上的執行使之更具可行性。2、完善會計指引:共2項審計發現。因會計執行指引不完善導致部門在記帳上出現不正確的情況,需完善會計執行指引以改善有關問題。3、優化管理機制:共15項審計發現。源自管理缺陷造成,需優化相關管理以改善有關問題。4、改善記帳工作:共36項審計發現。部門沒有按照現行法定規則及指引等進行記帳,需改善其記帳工作以符合相關規定。
考慮到需預留合理時間予公共部門及機構就審計署往年公佈的審計報告或觀察報告制訂改善措施及落實整改,2025年,審計署主要對2020年多份報告的整改情況開展了「回頭看」的跟進工作,檢視部門就過往審計發現或須跟進事宜制定和落實改善措施的情況與成效。
審計署務求通過恆常追蹤,系統掌握整改不及時、不到位的情況,藉此協助部門深入剖析原因,推動部門落實自我完善的管理責任,切實採取改善措施,從而促進提升運作效益及治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