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規會通過十份規劃圖 果欄街一地塊將建酒店
2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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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訊】城市規劃委員會昨日下午舉行全體會議,審議及通過10份規劃條件圖草案。其中一幅鄰近果欄街及花王堂街面積為448平方米的土地,用途為TD1類旅遊娛樂用地。委員蕭志泳和蔡韻璇關注該地塊按城市總規是居住用途,為何現時為旅遊用地?土地工務局局長黎永亮解釋,用途方面是根據原來的批地合同,當局經詢問申請人意見,將繼續用於建造酒店。有關地塊屬於文物保護區,文化局提出具約束力意見,建築物的外觀設計須保留地段北側外的現有門樓和圍墻。

另一幅快艇頭街43號面積70平方米的私有土地,屬於文物保護區,須按面向快艇頭街的原建築立面重建,不得增加高度。委員施冠雄關注立面是否已不存在,若保留或重建,當局是否有足夠資料,供業權人參考。文化局研究及計劃處處長蘇建明回應稱,該地段在2019年前仍保留有建築特色立面,可能因長期放置,結構和保存狀況出現問題,其後倒塌。期間業權人一直有入則,當局要求提交立面的詳細測繪圖則,未來重建會維持街區風貌。

委員黃國基、丁啟安補充建議,對於上述該類按原立面和樣式重建的情況,希望日後能將圖例展示於規劃條件圖,讓委員在討論時更易於理解。黎永亮表示,已收悉有關建議並作記錄,後續將研究其可行性。

另外,屬於文物保護區、鄰近媽閣上街煙草裡一幅218平方米的長期租借批地,土地用途為商住和旅遊娛樂,文化局發出具約束力意見,建議有關建築設計須與被評定的不動產「媽閣山」及「西望洋山」相協調。蘇建明表示,有關地塊屬於文物範圍的緩衝區,不是被評定的不動產和文物,需協調鄰近的文物範圍媽閣山,其建築設計及發展需按媽閣山自然山體設計。至於樓宇限高為何由12.4米改為海拔19.5米,工務局城市規劃廳廳長梁耀鴻回應指,新防火安全規章去年生效,因此對不同用途的樓宇高度有不同規限,故此該地塊的樓宇可放高至19.5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