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調整各公園停車收費標準
【特訊】8月26日,珠海市政府網公佈了珠海市發展和改革局批覆珠海市粵華園林綠化建設管理有限公司《關於調整市屬公園停車收費標準的請批函》。目前,珠海市屬各大公園停車場已經按覆函中的停車收費標準實施收費。
批覆顯示,根據《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廣東省交通運輸廳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完善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政策的指導意見》(粵發改規〔2022〕10號)及珠海市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標準有關規定,經研究,現就市屬公園(包括海濱公園、野狸島公園、白蓮洞公園、板樟山公園、香山公園)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標準有關事項函複如下:
一、小車(20座及以下客車、2噸及以下貨車):6:00-20:00前三小時2元/小時,第四小時起5元/小時;20:00-次日6:00按2元/小時;24小時封頂收費50元。停車不超過30分鐘(含30分鐘)免收停車服務費,超過30分鐘的按實際停放時間計費(含前30分鐘)。
二、大車(20座以上客車、2噸以上貨車):6:00-20:00前三小時4元/小時,第四小時起10元/小時;20:00-次日6:00按4元/小時;24小時封頂收費100元。停車不超過30分鐘(含30分鐘)免收停車服務費,超過30分鐘的的按實際停放時間計費(含前30分鐘)。
三、軍警車輛、實施救助的醫院救護車輛、市政工程搶修車輛免收機動車停放服務費,以及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應當減免機動車停放服務費的,按規定減免機動車停放服務費。晨運時段機動車停放服務費優惠政策按有關部門規定執行。
據瞭解,目前市屬各大公園停車場已經按覆函中的停車收費標準實施收費,市屬各大公園已張貼公告,並且更新了停車收費標準的牌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