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澳門政策研究及區域發展局局長張作文在回覆立法議員梁鴻細關於賽馬會場地規劃的書面質詢時,引述土地工務局指出,對於原馬場土地未來安排,目前沒有具體發展計劃;並表示當局會根據《城市規劃法》和《澳門特別行政區城市總體規劃(2020——2040)》的規定,因應相關部門提出的使用計劃等,適時配合社會的實際發展,充分聆聽各界意見,並結合詳細規劃編製,作出適當的規劃利用。
自今年4月1日起,特區政府解除了與澳門賽馬公司的賽馬專營批給合同,終止在本澳進行賽馬活動,並不再做新賽馬批給。這使得本澳在氹仔的原本用於養馬、賽馬的那片土地,可以另作它用。這對於土地資源極為緊張、「寸土寸金」的澳門而言,或許可視為是一個好消息。但「沒有土地有沒有土地的煩惱,有了土地也有有了土地的煩惱」。馬場那片土地如何才能更為合理的使用?並不是一個容易解答的問題,甚至可以說是一個「超難的問題」,因為無論怎樣使用可能都會有明顯的缺陷,都難以令本澳各界都滿意。所以可以說「這塊土地究竟應該如何使用」這一問題,在考驗著整個澳門社會的智慧。
今年4月16日行政長官賀一誠在立法會對此也提出過一些初步設想,就是:馬場用地在今年4月1日才交予政府,因去年仍未協商好,故未考慮過馬場用途;馬場將納入政府的長遠規劃,包括在體育、演出等方面的用途,亦要考慮由政府投資或交給他人投資等一系列問題;馬場面積大,如能用好馬場用地對金光大道能起到好的配套作用,相信是五年、十年的發展規劃;但馬場一定要開挖地庫作停車場,由於面積大開挖需時長。賀一誠當時還提及了或興建溜冰場等,或集中多功能的場地;又表示要由國際性具水平的公司開展規劃後再交社會評估,相信亦要一、兩年時間之後才可開展,希望能發揮「最細嘅地方,做返最好嘅舞臺」去發展澳門。
客觀而言,土地長期不使用,不發揮其價值,也是一種資源浪費。所以目前本澳對原馬場那片土地,正處於「用不知怎麼用,不用則是浪費」的那麼一種「用也不是,不用也不是」的狀態。
不過有一點可以肯定,如何才能更為合理地使用那片土地確實是一個「超難的問題」。設身處地站在特區政府的角度,對此也會感到很棘手。所以本澳從普通市民到立法議員,也不宜總是質詢政府如何使用那片土地,或許更應該積極獻計獻策,努力與特區政府一起,探尋那片土地最為合理的使用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