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優化政策 鼓勵居民使用電動車
1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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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電動車的逐步普及,特區政府持續增加公共充電車位,在新建公共房屋停車場亦會預留充電位。根據澳電網上資料,截至2025年3月20日,本澳公共停車場及街道上設有支持國標、歐標及日標的充電樁共1353座, 其中快充170座、 中充11座、 慢充1172座,絕大部分為慢充。至於收費方面,按設施的額定輸出功率及時段收費,收費調整係數每一季度都會作出一次調整。公共充電收費中的中速和快速公共充電收費的電能費用分別為每千瓦時2.98澳門元及3.44澳門元;非繁忙時間的慢速充電電能費用為每千瓦時1.42澳門元,繁忙時間為每千瓦時2.15澳門元。

不同充電速度下,電動車充電時間及費用有差異,市面上一般電動車電池容量大約為80千瓦時,若由剩餘電量20%充電至80% ,所需充電量為48千瓦時(度),若以慢速充電,需要七小時,非繁忙時間費用為87.36澳門元,繁忙時間費用為122.4澳門元。若以中速充電,需要2.5小時,費用為162.24澳門元。若以快速充電,需要1.5小時,費用為184.32澳門元。

至於私人停車場設置充電樁方面,澳門電力公司今年二月接受傳媒訪問時透露,目前全澳私人停車場充電樁有440個,分佈在35個私人停車場內,而在2017年至今,收到超過600宗加裝私人充電樁的查詢,有不少沒獨立業權的停車位查詢後因為業權問題而卻步。

現存的私人樓宇和商業樓宇停車場物業存在不同的登記方式,分別有獨立業權的停車位、以一獨立停車場作為業權登記的停車位,及停車位業權登記屬建築物之共同部分等三種。根據《私人樓宇停車場加裝電動車充電設施申請指引》規定,在私人樓宇停車場加裝電動車充電設施,若為獨立業權之停車位,只需在大堂張貼工程通知十五日及書面通知管委員會;但若以一獨立停車場作為業權登記內的停車位(主要是2000年前以業權份額作登記),須按民法典要求取得停車場三分之二業權人同意。倘若沒有改變原有樓宇供電功率的情況下,則須取得停車場二分之一業權人同意。若停車位業權登記屬建築物之共同部份,則須按第14/2017號法律《分層建築物共同部分的管理法律制度》第二十九條第一款的要求,取得經出席會議的分層建築物所有人的過半數票通過,且其份額至少須在分層建築物總值中佔百分之十五同意。

除此之外,不少意見反映申請設置私人車位的充電設施還存在不少困難,其中私人大廈安裝充電位的費用是一大問題,雖然充電樁本身費用或不高,但部分舊式大廈內部配電系統容量不足以應付電動車充電需求,解決電壓問題的工程費用昂貴,造成業主的壓力。

對比鄰近地區的內地,近年大灣區充電站的數量以極快的速度增加,根據《廣東省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發展「十四五」規劃》,到2025年年底,全省將累計建成集中式充電站4500座以上,累計建成公共充電樁約25萬個。省發展改革委的資料顯示,截至2022年5月底,全省累計建成公共充電樁超過18.5萬個,高速公路449個服務區建成充電站(直流快充站),有效滿足全省電動汽車在公共區域充電補能的需求。

而充電收費方面,本澳公共充電設施充電收費遠高於內地地區,廣東省發展改革委出台《關於我省新能源汽車用電價格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廣東(除深圳市)已安裝獨立電錶的電動汽車充電設施用電統一按大工業用電峰谷電價執行,有效降低了充電成本。如珠海電動車充電樁充電收費約0.5-1.5元/千瓦時(含電費及服務費),而中山居民僅0.8-1.3元/千瓦時(含電費及服務費)。而省能源局委託電網公司發揮自身優勢,建成全省統一的電動汽車智能充電服務平台;電網公司積極做好配套電網建設與改造,接網工程投資至充電設施產權分界點,不收取任何費用。精簡用電報裝環節,推動用電報裝業務線上辦理,大幅提升辦電便利性。相信有關措施值得本澳借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