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方面培訓複合人才 架構重組不涉裁員減薪
5 個月前
2401

【特訊】對於公務員培訓與架構重組等問題,行政法務司司長黃少澤昨在立法會行政法務領域施政辯論會議上表示,施政報告中明確公務員培訓包含三大方面,一是基礎通用能力培訓,涵蓋公務價值、職業道德、法治觀念與服務意識;二是通用能力培訓,包括領導力、項目管理、跨部門協調等,提升行政素質與執行力;三是專業技術能力培訓,根據不同職級與職務需求設計針對性課程,並透過跨領域調動累積經驗,培育複合型人才。黃少澤強調,改革不涉及裁員與減薪,僅涉及人員重組、架構調整與重新分配。政府秉持「職能優化、人員合理佈局」等原則,由行政公職局與審計署對各部門人員佈局合理性進行審查,目前相關工作正在進行中。他以市政署重組為例,指市政署已開展9場解說會,並成立關懷小組跟進人員安置,確保公務員無後顧之憂。黃少澤坦言,崗位調整需要適應期,他從保安司轉任行政服務司亦需重新適應,呼籲公務員服從大局、服務大局,樹立大局觀念。

對於人員調配不公與編製合理性的質疑,黃少澤表示,調配工作基於大局考量,且有科學客觀的評估標準,與部門工作量掛鉤,旨在避免人浮於事或工作過載。此外,政府正推進公務人員職程優化,研究跨職級晉陞制度,減少不必要的特別職程,暢通橫向與跨職級調動渠道,實現人盡其才;同時將培訓規劃與職級發展、職後管理及晉陞機制相連接,形成「學用考升一體化」發展路徑。

有議員提到處長級官職培訓安排的問題,黃少澤強調,公務員表現評核與培訓報讀資格審查具客觀標準,上級對下級有監察權,但亦存在多層級互相監察機制,以處長級培訓報讀不僅需廳長、局長審核,司長亦會參與審查,確保合理性,並非單一級別全權決定。他又認同學習型政府,行動中學習,學習中行動,處長級培訓亦符合此精神,並憶述其在2008年及2009年參加過行動學習培訓,形容非常有用,在保安範疇提出的三個警務理念,就是從培訓中學到,並贊成培訓中加入身心培訓內容,強調政府對公務員關懷是毫無疑問的,公務員是政府重要資源,要關心職涯發展及壓力。

對於議員質疑公務員招聘不公開、不透明的問題,黃少澤回應稱,所有招聘工作均嚴格遵循法律規定程序,全程有監察部門監督,招聘方案需經司長、顧問層級審批後方可實施,程序自始至終公開明確。他呼籲質疑者提供具體案例,以便跟進核實,強調政府堅持招聘公平公正原則。

有議員關注公務員存在「依法不作為」問題,黃少澤表示,確有部分公務員晉陞至一定級別後便消極怠工,表面上未違法,但實質上不作為。目前公職局與審計署正開展相關工作,將對部門人員數量、工作量、工種、工作任務等進行評審核實,核查人員編制是否充足,若充足為何未能完成工作,透過評審解決此類問題。除架構重整與專項評審外,領導主管亦負有相應責任,不可對不作為行為放任縱容,否則即為失職。他強調,部分公務員雖依法行事,但消極怠工、「躺平」不作為,這並非現代公共行政追求的目標,必須根除這種不良風氣,作為領導主管,應主動關注並跟進解決此類問題,否則部門將難以進步。在公務員績效評估制度方面,黃少澤表示,施政報告已明確提出將市民意見納入政府部門績效評估體系,作為核心評估要素之一。目前政府正研究相關政策,計劃透過立法完善技術支撐,使部門服務質量提升更貼合市民需求,切實回應社會訴求。

至於容錯機制方面,黃少澤表示,改革創新過程中難免出現過失或失誤,公共行政領域應允許在特定條件下,對符合公心履職與民主決策前提的過失予以責任豁免。換言之,出於公心、程序合規、不謀私利的探索性失誤值得原諒,但故意過失、重大錯誤,或未經上級批准、未經諮詢即行動的行為,不能豁免。對探索性改革創新中的非惡意失誤給予寬容處理,旨在激發改革創新動能,若人人懼怕失誤而不敢作為,將導致工作停滯不前,這並非政府所期望看到的結果。他強調「有溫度的服務」,核心是讓市民真切感受到政府的關心與關懷。

在公務員保障方面,黃少澤表示,特區政府一直關注基層公務員生活壓力,推出多項支援措施,包括向低收入(薪俸點220點或以下)的基層公務員發放親屬開支補助、安老院舍補助;若領取補助後仍有生活困難,可申請每月生活補助。此外,還提供心理輔導、定期體檢、心理健康講座、員工關懷手冊,以及各類文娛康體與家庭和諧促進活動,豐富公務員生活。對於議員冀公開公務員薪酬評議會報告內容給大眾知悉,黃少澤指,有關報告只供政府參考,不會公開。

而公務員提前退休的問題,黃少澤表示,2007年引入公積金製度時,已有2000餘名公務員從退休補助制度轉入公積金製度,若現時開放提前退休,既不公平亦可能造成人才流失,且與周邊地區延長退休年齡的趨勢不符。他強調,本澳的就業問題可透過勞工局等部門的多項措施解決,不必依賴提前退休。而公積金製度當時已開展充分諮詢,至於是否修改該制度,需達成社會共識並開展深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