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為鼓勵有短時辦事需要的駕駛者善用公共停泊車資源,降低泊車成本,並改善路面交通秩序,經吸納社會意見,特區政府在三個新啟用的臨時戶外公共停車場,即今(27)日啟用的「路環打纜街公共停車場」及「巴波沙大馬路公共停車場」,以及於12月30日(週二)啟用的「航海學校公共停車場」,除實施半小時計費外,亦率先試行「首15分鐘免費」。車輛進入上述停車場後若於15分鐘內離場,即可享有免費停泊優惠;若停泊時間超過15分鐘,則按實際入場時間開始計費,交通事務局將評估措施實施成效,適時優化安排。

為善用土地資源,完善民生配套及優化道路交通,運輸工務團隊積極採取「規劃利用+臨時使用」的雙軌模式,推動多幅土地轉化為惠及民生的臨時公共設施。針對社區長期存在停車需求的痛點,選定路環市區打纜街(原路環飛鷹訓練基地)、台山嘉翠麗大廈原址及媽閣航海學校旁的三幅土地,改建為臨時戶外公共停車場,合共提供194個私家車位及140個電單車位,部份車位會配置充電樁,兼顧基礎停車與綠色出行需求。
其中「路環打纜街公共停車場」及「巴波沙大馬路公共停車場」於12月27日上午10時起開放,配合車輛進出的需要,路環打纜街部份路段同日改為雙向行車。另外,「航海學校公共停車場」則於12月30日凌晨零時起以公共停車場模式運作。
針對有駕駛者因短時辦事而臨時停靠造成的道路違泊及交通擠塞情況,交通事務局持續收集包括交通諮詢委員會在內的社會各方意見,從泊車管理方面著手優化,除於上述三個戶外停車場實施半小時計費外,並會率先試行「首15分鐘免費」措施,車輛進入上述停車場後若於15分鐘內離場,即可享有免費停泊優惠;若停泊時間超過15分鐘,則按實際入場時間開始計費。上述停車場採電子收費模式,支持Mpark無感支付、澳門通、MPay及銀聯閃付咭電子收費方式,並僅在各項繳付系統出現故障時,使用者方可於停車場收費處以現金或電子方式繳付,且應在繳付後的15分鐘內將車輛駛離停車場。
未來,交通事務局將繼續藉著盤活土地利用的契機,持續推動交通設施和環境改善,同時將密切監察公共停車場的運作情況,動態評估「首15分鐘免費」及半小時計費政策的實施成效,廣泛吸納社會各界意見回饋,提升公共泊車服務管理,助力構建優質宜居的生活環境。
此外,特區公報昨日刊登多則行政長官批示,核准《巴波沙大馬路公共停車場規章》及《路環打纜街公共停車場規章》,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此外,核准《航海學校公共停車場規章》,批示自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日起生效。
其中巴波沙大馬路公共停車場共設有69個提供予公眾使用的泊車位,包括27個輕型汽車泊車位,42個重型及輕型摩托車泊車位。
路環打纜街公共停車場共設有116個提供予公眾使用的泊車位,包括70個輕型汽車泊車位,46個重型及輕型摩托車泊車位。而航海學校公共停車場共設有149個提供予公眾使用的泊車位,包括97個輕型汽車泊車位,52個重型及輕型摩托車泊車位。
根據行政長官批示內容,三個停車場的收費標準及管理規則保持一致。泊車憑證包括日間普通票及夜間普通票。日間普通票泊車時間為上午八時至下午八時前,夜間普通票泊車時間為下午八時至翌日上午八時前。
輕型汽車日間泊車每半小時或不足半小時的泊車收費3澳門元,夜間收費1.5澳門元;重型及輕型摩托車日間泊車每半小時或不足半小時的泊車收費1澳門元,夜間收費0.5澳門元。
停車場准許泊車的時間上限為連續八日。經適當考慮停車場的輪用頻率後,交通事務局可例外地許可泊車超過上款所指的時間上限,但須具適當理由且最長泊車時間不得超過連續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