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五一進入伏季休漁期
【特訊】日前,珠海市海洋發展局發佈通告,明確從5月1日12時至8月16日12時,珠海市實行海洋伏季休漁制度,為期三個半月期間,休漁漁船必須在船籍港休漁,一律不得跨省、跨海區休漁。
4月24日,珠海市海洋發展局發佈《關於2026年實行海洋伏季休漁制度的通告》。《通告》指出,由5月1日12時起,珠海市進入海洋伏季休漁期。為期三個半月期間,休漁範圍包括:除釣具以外的所有作業類型,以及為捕撈漁船配套服務的捕撈輔助船。釣具漁船主動向屬地區級漁業主管部門報備實行休漁的,納入休漁管理。養殖船、其他輔助船休漁期間無作業需求的,納入休漁管理。還有國庫漁船和所有海洋涉漁鄉鎮船舶。
《通告》指出,休漁時間從5月1日12時至8月16日12時。休漁海域:廣東省管轄的北緯12度至「閩粵海域交界線」的南海海域(含北部灣)。
《通告》強調,休漁漁船一律不得跨省、跨海區休漁;休漁漁船要按要求有序停泊。船舶所有人、船長要落實人員值守安排,落實消防設施配備,加強安全隱患排查並落實整改;服從屬地政府及相關部門防颱風工作安排;嚴禁擅自裝卸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品,嚴禁燃放煙花爆竹、孔明燈,嚴禁明火拜祭、作業;經批准免休的漁船要全天候開啟AIS船位終端或北斗衛星終端,嚴格執行漁船進出漁港報告制度,接受監管。
珠海市海洋發展局請廣大漁民自覺遵守海洋伏季休漁制度有關規定。對違反休漁期制度的行為,一經發現,珠海市海洋發展局將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嚴肅查處;對符合刑事追責的違法案件,移送司法機關處理。